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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章、暗流涌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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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某时某地。

    “大人,这,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……我们不是说好了,事成之后五十枚金币么?”

    说话的是格伦,他那个锃光瓦亮的脑袋上还能看出些沾着泥土和血污,语气里,那里还像是个冒险者?低三下四的声音与其说是协商,更像是乞讨。

    听了格伦的话,在他旁边一起跪着的莱温也慌忙的点头。

    “和说好的不一样?”

    一个全身穿着黑色袍子的人冷笑了一下,他的声音很低沉,不用细想就知道,他的年纪应该很大了,五十?不,说不好有六十岁。

    “我们约定过,你们把那个黑衣年轻人给我引到逢魔境里,然后困住他,马上来通知我……我们是这么约定的吧?那么,你最好解释一下,为什么我在里面只找到了你们四个呢?”

    中年人的声音里透出一丝愠怒,漆黑的袍子和昏暗的天色给他的话语多了两份压迫力。格伦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,赶紧抢着说:“他,他他跑了啊!那个男人超强的,不光是食人魔,还有那个魔法,魔法……什么魔法来着?!”

    “凝空盾墙!”

    莱温知道格伦不懂魔法,赶紧提醒他,生怕说慢了引得这个中年人愠怒。

    “对对!我们也不知道啊,这个魔法我们绝对没有昧下!绝对放了啊!谁谁知道他,他能打败那个食人魔,啊,一定是他从其他路出去了!”

    “可是,我们约定的内容是:把他困在里面,来通知我,没错吧?你们为什么会在神殿最深处呢?”

    中年人故意咬重了马上这个副词。

    格伦知道,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指名弗利德?答案很明显了,因为格伦也是收人雇佣。不过,雇佣的内容,是让格伦他们困住弗利德。可是格伦却开动歪脑筋,想尽办法想多弄一点钱出来。结果弄巧成拙,把自己给搭进去,还惹得雇主不开心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    格伦知道,自己理亏,他赶紧斟酌了一下用词,仔细思考着面前的雇主为什么非得指定弗利德。否则……他的目光落在中年人腰间的弯刀上,那是为了骑马战斗而特别强化过弧度的马刀,其作用就是为了切入敌人体内之后,连血肉带骨头一起砍断!

    如果那雪亮的刀子砍在自己那肉乎乎的脖子上……

    格伦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!

    “我,我们想啊,您,您和那黑小子这么大仇,我们索性帮人报到底,送,送,送佛送到西啊,就,想引出食人魔,直接击杀这小子……我们在神殿深处,就是为了确认,他,他肯定会死啊!”

    格伦一番话逻辑实在是不够通顺,可是也难为他了,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能编出来一个还勉强说得过去的谎言。

    中年人又是冷笑了一声,鼻腔里露出的不屑让格伦格外的心惊胆战。不知道是动了杀心,还是单纯的下意识动作,他枯瘦的右手搭在了马刀滑腻的木柄上。

    “就是说……我冤枉你们了?”

    “没没没!我们没干好!都是我们的不好!我们不自量力!求求您发发慈悲吧!”

    莱温也看出苗头不对劲,生怕中年人一刀砍了自己泄恨,赶紧磕头求饶,看莱温这样,格伦也赶紧跟着磕起头来。

    “呵,自作聪明,谁说我要杀了他了?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!对不起!是,是我们瞎担心!”

    “而且……为什么你们会觉着我会杀了你们呢?”

    中年人又是一声不屑的鼻音。

    “谢不杀之恩!杀我们这种下三滥简直是侮辱了您的宝刀啊!”

    两人一起磕头,见他们这么低三下四的样子,就连中年人也觉着讨厌了。

    “那你们搞砸了我的任务,还要更多的报酬么?”

    “不敢了不敢了!”

    “哎——这就对了。走吧。”

    中年人大手一挥,掀动长袍发出呼啦一声,在格伦心中,这就是救命的铃声啊!

    “是!我们这就滚蛋!”

    两个人赶紧拽上两个奴隶,刚刚站起身,正要逃走,忽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,自己又弯腰了。

    哎哎?为什么会弯腰呢?

    格伦还没弄明白这个问题,就感觉天旋地转,莱温的身体,两个奴隶的身体,莱温的腿,两个奴隶的腿,黑色的天空,黑色的大地,赤红的篝火,一切都像是漩涡一样,在他视野里混成一团。

    随后就是迅速传导到大脑里的剧痛,那种仿佛要彻底麻痹掉大脑的剧烈的痛苦,瞬间剥夺了格伦的思考能力,他晕过去了。或者说,休克过去了。

    直到失去意识,格伦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“我说,不杀你们……但是我没说不要你们的命啊。”

    中年人冷哼一下,面对地上被砍成了八段的四个人,冷淡的吐出了两个字的评价:“败类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身手一如既往的利落啊。雷因。”

    “承蒙夸奖,老爷子。拿大剑的,稍微一不利索,那就死定了,那还有机会听您说一声‘身手迟钝’呢?”

    如果当天和弗利德同酒吧喝酒的人在场,一定会惊叫出声吧。

    和黑袍老人对话,被称之为雷因的男人,正是之前和弗利德为了五个金币大打出手的大剑士。

    此时,这个大剑士身上还是那身剑士打扮,不过上面溅满了血珠,他的大剑握在手里,淡淡的魔法光泽被血液沾满,柔和的白光变成了血光,无比的瑰丽,也无比的血腥。

    和弗利德一战中,最灵犀的一剑在此刻重现,威力更强,速度更快,恍若闪电。明显能看出来,和弗利德交手的时候,大剑士手下留情了。

    攻击方变了,而对手也变了,不过是变弱了。格伦四人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弗利德强大,面对更加洗练的一击必杀,他们可没有躲开这一招的能耐。连注意到都没有,四个人一起,被拦腰砍断。

    “呵,如果连皇家剑士团的首席大剑士都会死,那么复国大业可就在没希望了。”

    中年人说着,把自己的兜帽撩了起来,露出一头花白的头发,他的皮肤仿佛百年大树那干瘦的树皮一样,皱纹堆叠,而且看上去就很干燥。高挺的鼻梁下,是一蓬利落的花白胡子。虽然上了年纪,可那深陷的眼窝里,却透出了少年人都无法比及的坚定与炙热。

    “如果复国是看个人武力,那么谁也不用那么费劲了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是啊。这四个人要不是鬼迷心窍,我们说不定就能多一个盟友了……雷因,你和他交手过,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很强。比我一点不弱,倒不如说,比我要强。而且是强得多。”

    大剑士雷因顿了一下,最后还是照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哦?居然比王国首屈一指的大剑士还强?我听光头他们说的时候,好像跟你打平了啊。而且,我嘱咐过你,用六七成力就成了。”

    被称为老爷子的白胡子男人笑了一下,欣慰,错愕,难以置信还有对格伦四人的憎恶全部融合在这个笑容里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即便只有七成力,我还是能看出很多东西:要知道,我的剑是跟了我十多年的宝物,他的剑只是劣等的生铁剑,如果他也是用自己趁手的宝剑,不会比我差。他的剑术明显能看出脱胎于骑士剑的路子,动作洗练又干净,漂亮的很。只不过又融合了很多东方的打斗理念,不拘于形。身为剑士,能够在战斗中放弃用剑,而用格斗技分胜负,作为剑士而言,他已经相当成熟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,评价这么高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光如此,您知道,我在探察逢魔境的时候,发现了什么么?”

    “食人魔的尸体,尸体跟你‘说’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胸腔被一刀两断的割开了,心脏被砍成了两断,同时脑袋被巨力碾碎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可怕的战斗力。”

    老爷子说着,眸子里闪出可惜的情愫,他更加恶狠狠的瞪了格伦四人的尸体一眼。如果不是这四个混球临时搞事,现在说不好自己已经和这个年轻人把酒言欢了。

    “不过讲真的,我感觉老爷子你更可怕,居然在这个男人一进城的时候就发现他不一般了……这洞察力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,你要是在议事厅成天到晚听那群只会吃肉和投敌的畜生讨论大事,你也会变得这么敏锐的。”

    “敬谢不敏……”

    从弗里德进城的一刻开始,他就被老爷子看中了。这个人生阅历丰富的老人,一眼就看出黑衣剑士不同凡响的味道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的眼神,那是上过战场的眼神。统过军队,亲自上过战场的人都会染上战场的味道,永远也散不去。

    为了“复国”,他希望尽可能多的拉拢人才加入到流亡政府里。可是贸然让自己的人和他接触就太危险了,万一他是个死板的人,直接高喊卫兵就坏事了。所以,老爷子找来了刚刚经历了一次惨烈的“战斗”的格伦四人,希望他们能雇佣弗利德去逢魔境冒险,那张四级魔法卷轴,自然也是他提供的。

    当然,雷因会去挑战,也是老爷子安排的,一方面能看看弗利德的身手,另一方面,也能让雷因练练手。

    如果格伦他们没有乱来,那么剧本应该是,弗利德被困在逢魔境里,然后老爷子带队去救援。然后顺其自然的邀请他到自己的营地里一聚,趁机提高和他的亲密度。

    现在,全被这四个混账给毁了!

    看能人很准,可是看混账就没那么敏锐了。

    他只能这么自嘲了。想来也是,如果他看混账也很准的话,早就在议政厅里把未来投敌的那群混账给砍了。

    可是,事已至此,也没办法了。

    “雷因,你觉着,他能招揽么?钱?女人?还是名声荣誉之类的?你觉着他喜欢什么?能拉拢么?”

    “讲道理,我跟他才见一面,哪里能那么清楚。不过钱的话,应该是没什么吸引力吧。虽然他为了五个金币接受了任务,可是后来对赌的时候,他却很果断的放弃了跟赌徒们讨价还价,要知道,他那五个金币原本能翻一番的!所以,我感觉与其说他爱财,倒不是说,当时正好他手头拮据,需要一笔钱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这样啊……真想拉拢过来啊。”

    “那,我再去试试?”

    “别。你太有名了,太危险。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事关重大,我并不准备让你出面。我会再想法子的。只要有一丝可能,我就要为了桑戈尔王国的光荣复兴而拉拢他。要钱就给钱,要土地要荣誉就给他,要女人,只要不对王太女下手,都好商量。”

    “讲真的,老爷子,我们真的有必要这么拉拢他么?我承认他很厉害,但是,复国这种事情,忠诚才是第一位的吧?”

    “你说的对。可是,雷因。你多大了?”

    “额?三十七。”

    “我今年六十五。你我算是现在桑戈尔王国里仅存的将领之一了。你不擅长军略,我又没几天好活了,我总得为了复国之后做打算。到时候,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撑得起台面的将军。总不能从那群刚刚拉练起来的新兵蛋子里抽几个当将军吧?”

    “……抱歉,是我想得太少了。那么,我派人紧盯他。”

    “不,那样反而容易出事,只要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行了。别的不用操心——把这四个人处理一下,直接扔到逢魔境里吧。手脚利索点,别让王太女大人发现了。”

    老爷子的话音还没落下,他的身后,就响起了恍若莺啼的清鸣。

    “老爷子,我已经看见了。”

    “抱歉。”

    老爷子赶紧向身后的跪拜,视线低垂,集中在来人身上的金属腿甲上,看着上面雕刻的玫瑰花纹,不敢抬头。

    “老爷子快起来。我知道,为了复国,有些时候我们要用点非常手段。但是,我希望您至少能告诉我。我绝对不会阻止您……只是,我希望我能记住,到底有谁,有多少人,为了我流过血。”

    “王太女大人您太言重了!桑戈尔王国上上下下,都愿意为了您的伟大复兴而拼尽最后一滴血!哪里值得您多费心力呢!”

    老爷子缓缓起身,视野里是结实的女性用全身铠甲,银白色在火光的衬托下,染上了炙热的红。来人太阳一样耀眼的金发披散在上面,仿佛一条黄金的河流,在盔甲上熠熠生辉。

    直视着王女紫色的眸子,老爷子对雷因打了个手势,示意他把格伦四人的尸体处理掉。而跳跃的火红色中,王太女紫水晶一样的眸子,始终看着着肮脏的一幕。

    “而且,老爷子,如果……有必要的话,联姻我也会做的。”

    “哎!折煞我这老骨头了!您大可不必!”

    老爷子赶紧摆手,心知道自己刚刚的话是被王太女大人听见了。

    “没,也不算什么吧。比起那些不知道那个国家那个贵族的腐烂公子,我倒真希望自己的夫君是一个忠诚的骑士来着。”

    不知为何,王太女把“忠诚”咬的很重,两人都不说话了,伴着篝火哔哔啵啵的声音,不知道是谁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某日某时。

    艾叶兰镇里,每个人都庆幸着自己今天能够留在城里。

    原因无他,一只特殊的队伍来到了艾叶兰镇。

    这支队伍有接近两百人,清一色的白色着装,白色骏马,大致分成两类,一半是穿着银白色,纹饰着奇异花纹的全身骑士铠甲的骑士,一半则是身着白底金边长袍的圣职者。

    巡礼骑士队!

    在东西两片大陆,没有人不知道这支队伍。每年安格利尔教国都会排出两支巡礼骑士团,在东西两片大陆上进行巡礼,驱除疾病,消灭异端。

    为首一人有着利落的金色短发,眼窝颇为深陷,蓝宝石一样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。他身穿白色骑士铠,外面套了一件纹着安格利尔教国国徽的披风,浑身上下透出一股贵气。最吸引围观者眼球的,就是他腰间配着的红金双色的宝剑。

    那是只有最高贵的圣骑士才被允许佩戴的,教国特别制造的圣剑仿品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,达菲兰斯大人。”

    或许是注意到巡礼骑士团的首席骑士露出了凝重的表情,他身边骑着白马,穿着白色铠甲的女性骑士驱马前行两步,向他询问。

    首席圣骑士达菲兰斯淡淡的瞥了她一言,不苟言笑的唇角张了张。

    “这里,有浓重的亡灵死气。好好探查一下,到底是什么类型的亡灵。如果是高危险的统军种、吸血种甚至是鬼王种,趁早祓除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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