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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朝秦暮楚的总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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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上次酒会一星期过去了,裴斯齐仍然没有拿到那笔贷款。

    当他愁眉不展时,不知从哪里传出衡山集团资金短缺,要倒闭的流言。

    裴斯齐的爷爷跟神秘人见过一面后,突发心脏病,进了重症监护。

    不到一星期,就去世了。

    裴董事长去世的消息,经过媒体上一番热炒后,衡山集团的股价开始下跌。

    不到一个月,这个曾经荣称本市标杆的庞大企业,就这么崩析分离了。

    衡山集团这么快被搞垮,还是很让看不透的吃瓜群众惊叹。

    正所谓,墙倒众人推。

    搞垮裴家这件事,除了沈良以外,从前但凡被裴家踩过一脚,此时无不痛快的一脚踩回去。

    本市一家豪华酒店的套房里,裴斯齐懒懒的靠在沙发里,手指夹着一根香烟,吞云吐雾,极尽迷蒙的眼神打量着面前的女人。

    公司垮掉以后,刘文娟就离开他了,只有赵小小留了下来,愿意跟他同甘共苦。

    看他心情低沉,赵小小咬牙递过去一张银/行卡:“我这里还有十几万,都是这些年工作攒下的存款。要不,你先拿去应应急。”

    他不耐的皱了皱眉头,手里的烟头按在烟灰缸里掐灭,这才伸手接过银/行卡,嘴角勾勒出嘲讽的笑容,当垃圾一样的扔进烟灰缸。

    他撩起眼皮子,冰冷的嗓音问:“你当我是乞丐吗?”

    赵小小辩解:“我没有,我只是看你昨天炒股亏了,所以才拿出这笔钱让你拿去翻本。以你的投资眼光,我相信一定能东山再起。”

    十几万能做什么?裴斯齐冷哼了一声,懒洋洋的从沙发里站起来,推开门出去透气了。

    落到这种境遇,一开始裴斯齐并没有被击败,爷爷当年不也是白手起家,创造的衡山集团。

    既然爷爷可以,为什么他不行?

    能让裴斯齐有信心的,还有一个原因——他还有一张一百万的银/行卡,是以容灵的名义办理,打算等过生日的时候给她。

    虽然,这笔钱对于以前的他来说,根本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可是,也的确是眼下唯一的好消息。

    他把钱分成两份,分别买入了两支股票。

    这两支股票他分析过,虽然不是牛股,但是稳打稳扎的可以小赚一笔,然后用这些资金注册一个公司。

    这是他创业规划的第一步。

    然而,令他始料未及的是,自从他买入之后,这两支股票一路狂跌。不到一个星期,一百万亏得只剩下四万多。

    等他透气完回来时,发现自己放在枕头下的四万块钱现金不见了。

    裴斯齐是一个多疑的人,自从刘文娟在落难之后离开了他,裴斯齐多疑的性格更加变本加厉。

    第一时间,他不是去质问酒店的客服,而是拨通了赵小小的手机号。

    打不通,已经关机了。

    裴斯齐去烟灰缸里找翻找,却发现烟灰缸已经被清洗了。

    他把垃圾桶翻找了一遍,除了烟头以外,哪里还有那张银/行卡?

    果然是赵小小,她把自己唯一的钱都卷走了,这个恶毒的女人。

    裴斯齐嘴里咒骂着赵小小和刘文娟,一个在公司倒闭的时候就离开了,另一个把他最后的资金都卷走了。

    没有钱,裴斯齐也住不起套房,两天后,他漫无目的的走在街道上。

    经过报刊亭时,目光扫到一本杂志封面,他停住了脚步,盯着封面上的人看了好久,最后掏出口袋里唯一的一百块钞票递过去。

    裴斯齐没有注意找零,他拿着杂志失魂落魄的离开。

    杂志的封面上,一个醒目的大标题“本市标杆沈氏集团掌舵人将于一星期后在灵江酒店与容x举行订婚仪式”。

    一星期后,一个睡眼惺忪、头发乱蓬蓬的男人站在这所酒店前,望着这家从前名为衡斯酒店,现在改名叫灵江的酒店。

    酒店前宾客来往,络绎不绝,有一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见了他,脸上露出嫌弃厌恶的表情,走过来驱赶。

    这些保安就是有钱人的狗腿子,他唾了一口,找了一个墙角,蹲在地上靠着墙角,正好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酒店的前门。

    一小时后,几辆新款的跑车停在这家酒店门口,一身西装的沈良从前面车上走下来,走到另一边颇为绅士的打开车门。

    她穿着一件白色薄纱长裙,从车上缓缓下来,衬得她肌肤如雪,身材窈窕,两人站在一起,当真算得上郎才女貌。

    旁边的宾客纷纷夸赞不已,裴斯齐看见沈良揽着她的腰肢,两人亲密的走进酒店。

    人群里有人插了一句:“听说沈良的未婚妻叫容灵,而这个酒店的名字,就是用两个人的名字一起命名的。”

    另外一个捧着脸蛋附和:“哇,好浪漫啊。”

    之前爆料的人又说:“谁说不是呢,据说这位,是沈总爱慕了好多年的人。也是最近好不容易才追到手,沈总就迫不及待的订婚了,好像生怕别人抢走一样。这女人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,才有沈总这样的优秀的伴侣。”

    后面的,裴斯齐没有再关注了。

    容灵上次说会打掉孩子,想来,她肚子里的孩子早就不复存在了。

    不然,她又怎么能转身嫁给企业大亨沈总?

    清脆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,裴斯齐黑漆漆的瞳仁盯着地面躺着的一枚硬币,阳光下闪耀的银色光晕刺痛了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站住,你把我当乞丐?”

    男人拧了拧眉:“你蹲在这里,难道不是?”

    对方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看他,裴斯齐捡起硬币扔过去:“拿着你的东西,给我滚。”

    男子看清他的面目,惊讶的说:“咦,你不就是那个倒闭了的衡山集团的裴总?”

    裴斯齐低着头:“你认错人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完,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男子站在原地吐了一口唾沫,今天出门不利,看到一个乞丐蹲在墙角,他想着顺手扶贫,给自己攒点人品也好。

    谁知好心当成驴肝肺,遇到这种人也是醉了。

    周清站在酒店最顶层的套房里,望着裴斯齐的一举一动,直到他离开,才收回视线。

    衣服上沾不得一丝尘土的总裁大人,现在整日与灰尘为伍。

    从前不管花多少钱都无法治疗的洁癖,因为没钱,就彻底的治愈了。

    想想,真是讽刺!

    沈良从外面走进来,他看着周清:“我出的主意还不错,对吗?”

    周清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关于订婚,周清也是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新闻上获悉的。

    在这之前,沈良从未跟她提起过。

    反正只是订婚,周清也想把裴斯齐引过来,好好欣赏一番他的落魄模样。

    沈良突然走过来,握住她的手。

    周清回神,立即后退一步:“你想干什么?”

    沈良歉意的笑了笑:“其实我们之前就见过面,你还记得吗?”

    有吗?周清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沈良提示道:“xx商场前。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那个扶我一把的人。”周清恍然大悟:“难怪了,我一直觉得你挺面熟的,又说不上来。”

    沈良:“其实,还有一次,是在一年前。你没有见过我,但我,却见过你。”

    一年前,正是原主去某公司应聘,沈良从车上走下来,第一眼就看见了容灵,这个女孩身上的朝气蓬勃,是他年少时也不曾有的。

    从懂事开始,沈良就背负着仇恨生活,上学期间,他每天打两份工,偶尔课余时间还会研究股票。

    大学毕业后,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,一心想要对抗衡山集团。

    今天,这次项目招标也有衡山集团,他自然不会错过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他看见裴斯齐的目光也落到女孩儿身上,眼里毫不遮掩的占有欲。

    沈良其实一直很后悔,如果,当年他帮这个女孩儿一把。也许,今天她就不会落到如此地步。

    听完了沈良这一番话,周清看到他眼里的内疚和自责,摇了摇头:“以裴斯齐的性格,你帮不了我。现在事情都过去了,不怪你,真的。”

    订婚宴上,陶桃和叶舒认识了。

    一个是软软绵绵的小白兔,另一个则是心机深沉又腹黑的大灰狼,众人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?

    叶舒,是沈良最好的朋友,周清看叶舒把陶桃吃得死死的,很替自己的朋友担心。

    还让沈良帮忙去旁敲侧击的问问,后来知道对方是认真的,就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陶桃和叶舒谈了一段时间,在叶舒的生日宴会上,他当众跪下来向陶桃求婚,再不久,就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。

    那场婚礼轰动一时,浪漫唯美不说,最主要的是壕,高级定制的婚纱,卡地亚的珠宝首饰……

    六个月后,周清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婴儿。

    可惜不是女孩,周清还是挺喜欢王雨欣家的小团子。

    当初之所以选择留下腹中的孩子,一方面是因为喜欢小团子的缘故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即便这个孩子是裴斯齐的,但同时也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啊。

    之所以决定把孩子生下来,并不是一时的义气用事,她深思熟虑了很久。

    她想要亲人,想要朋友,在能够做到抚养孩子的情况下,周清才理智的生下了孩子。

    五年后,周清靠着写小说,已经是网络上的知名作家。

    一年之中写一两本小说发布上去,出版和用于影视制作的稿费,用来养自己和孩子毫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在一片人烟稀少的山村里,这个村子里中青年劳力都出去务工和上学,只有每年逢年过节才会回来。

    现在村子里,只剩下老人、妇女和留守儿童。

    快到中午了,房屋上袅袅升起几缕青烟,家里的奶奶(妈妈)在土灶前做饭。

    一条破烂不堪的泥巴路上,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玩跳皮筋,有个小女孩被欺负了,蹲在地上直抹眼泪。

    一只粗粝的大手递给她一只糖果,小红眼泪汪汪的看着那个破破烂烂的背影,哽咽道:“谢谢哑巴叔叔。”

    哑巴叔叔是两年前来到村子里的,他的头发长到了耳后,乱糟糟的,像她家鸡棚里的鸡窝一样。

    村里的人也说不清他是哪里的人,精神也没毛病,就是从来没听见他开口说话过,大家都说他是个哑巴,不会说话。

    因为村里有些在外面做生意,凤凰腾达后就不要村里的房子,单是空出来的房屋就有好几家。

    从此,哑巴叔叔就在村里住下来了。

    小红也是听村里的大人闲话家常的说过,有一次,村里的二狗去镇上时看见哑巴叔叔爬到树上,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隔壁的庄园里。

    翻过一个山头,就是隔壁的庄园。

    说起隔壁庄园,大人们聊得最多的就是庄园里的女人,多么的漂亮,雪白的皮肤,苗条的身段,好声好气的说话,跟古代呆在绣楼里养尊处优的小姐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哪像她们一个个身材臃肿,粗着大嗓门叫唤人。

    小红还小,对这些不感兴趣,她感兴趣的是,听说庄园里有好多好吃的菜肴,还有好多好多各种美味的水果。

    每次一听大人说起庄园,她就忍不住流口水。

    沾了尘土的指缝里躺着一颗奶糖,她有点馋,舍不得一下子全吃掉。

    咬了一小半,又用糖果纸拧紧,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里,乐滋滋的跑回家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,除了爸爸妈妈,爷爷奶奶以外,就属哑巴叔叔对她最好了。小红想。

    爬过一座山,他熟练的攀上树干,坐到一处枝桠上,静静地等待着。

    过了一个小时后,他僵硬的肩膀有些酸痛,压在下面的右腿有些酸麻,正打算调整一下坐姿,远处的大门打开了。

    他不敢动,生怕动一下,就看不到了。

    从门内先蹦跳出来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,他回头看向身后,他屏住呼吸,看到走在后面的女人,眉目如画,一双眼睛流光潋滟,看得人心醉神迷。

    两人在花园里玩小游戏,一只白绒绒的萨摩耶欢快的跳来跳去,这幅欢乐的场面落到他眼里,就像一块糖,融化在他的胸口。

    这时,门又开了,走出一个上衣穿着毛衣的男人,小男孩见了男人,飞快的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,扬起笑脸望着男人。

    女人抿着嘴,侧着身体看着两父子的互动。

    这个温暖感人的三口之家,每个人脸上的笑容刺得他心里发苦。

    每次看到小男孩,他总忍不住想,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自己的?

    可惜,小男孩的眉眼跟她和他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况且,沈良怎么会接受替别的男人养孩子这个事实。

    思己及人,同样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,不管有多么喜爱那个女人,他是万万不会留下孩子的。

    他轻叹了一口气,那个孩子……当年被打掉了吧!

    他想到那年她靠在沙发里抚摸腹部的模样,如果,当年没有说让她打胎的言论,他的孩子应该也有这么大了……

    会不会……也蹦蹦跳跳地抱住他的大腿,崇拜的小脑袋看着他?

    仿佛有一把钝刀子在割他的心头肉,一下一下,很快就血肉模糊。

    等他再回神时,花园里早就不见了人影。

    他从树上跳下来,拍了拍手,往回走。

    明天,没办法再见到她了,这两年,他已经摸清了规律。

    第二天,天蒙蒙亮,他起床,用土灶烧了热水,放了两把米到锅里,煮了一锅粥。

    就着咸菜喝完两大碗粥,翻过一座山,又走了几里泥巴路,终于来到了镇上。

    此时,正值早市,集市上人山人海,热闹得不行。

    他找了一个角落,把积攒的山货摆出来。

    临近中午了,他背来的山货都卖完了,又去镇上的垃圾桶里翻找废弃的纸壳或者塑料瓶。

    把这些东西扔进背上的麻袋里,他像一个面无表情的提线木偶一样,漫无目的地在每个垃圾站点寻找。

    很快,冬天来了。

    去年冬天很暖和,只需要穿一件薄款的毛呢大衣,但是今年据说受海马冷空气影响,这个冬天会特别冷。

    果然,今年冬天比以往都要冷,没多久,一场大雪纷纷扬扬落了下来,整个世界如置身于童话世界一般。

    小孩子看到大雪,都忍不住去堆雪人、打雪仗。

    白天,热闹了一整天,看着这些小孩子嬉闹,也不觉得孤单。

    一到了晚上,他就像一只被世界遗弃了的孤魂野鬼。

    尽管,事实的确如此。

    看到白天几个小孩堆的雪人,他不由得想起那年她离开的前一夜,也堆了一个这样的雪人。

    他抱住雪人,感觉胸腔里终于有了一丝暖意。

    其实,他早就爱上了她,从第一眼时,就爱上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,后来始终不肯正视自己对她的感情,甚至做出了许多极端的事,去伤害她。

    如果再重来一次,他不后悔当年用了极端的手段占有她。

    他只后悔,自己没有对她好一点,再好一点……

    现在回想起来,他们之间只有争吵、冷战和伤害。

    那些甜蜜的回忆太少了,才会在夜深人静,让他的心里疼得发苦。

    第二天,起来喂鸡的陈桂花往食盆里抓了一把粮食撒在地上,她怕自家的鸡吃不着食,就去屋里拿了一把竹扫帚。

    扫完地,陈桂花瞧着隔壁的两个雪人有点不对劲,她上前拿扫帚扫了一下,只看到一只白惨惨的手掌。

    她惊恐的大叫一声:“小红她娘哦,林叔啊,你们快出来看看,你门前出了人命噢,是哪个杀千刀的干的,吓死老娘了。”

    时间如白骏过隙,一晃,沈良也老了。

    躺在床上奄奄一息,临走时,拉着她的手,“这辈子,我没有福分跟你在一起。如果可以,下辈子我们再遇见了,你一定不要拒绝我,好吗?”

    订婚后不久,沈良跟她求过婚,被周清拒绝了。

    后来日渐相处下来,周清也明白沈良一开始想要跟她求婚,并不是因为原主的缘故。

    对于周清来说,她对沈良并不动心,正是因为知道沈良爱的是自己,所以才会更加愧疚。

    她是一个没有来世的人,在沈良人生最后的一刻,她无法开口拒绝他,只能说谎。

    周清泪眼朦胧,当她点完头,再看对方时,他安详的闭上了眼睛,就像一个人刚刚睡着了一样。

    脸上的泪水从手指缝里掉到地板上,溅出了一朵透亮的水花。

    她捂着脸颊,悲痛不已。

    一个没有温度的胸膛抱住了她,男人磁性的嗓音说:“周清。”

    她泪眼婆娑的抬起脸,看着自己面前面目看不真切的男人,觉得他有些熟悉。

    凤眼盯着她,他缓缓的开口:“我是系统。”

    周清把脑袋埋到他怀里,断断续续的哽咽:“世界上,最难还的是人情债和感情债,这两样我都占了。今天,我又失去了一个亲人。”

    作为一个不具备感情的系统,他无法感受到她的难过的情绪,只是僵硬的开口:“你还有我。”

    和沈文一起打理好了沈良的后事,周清也离开了。

    她的脑袋开始变得模糊,即便她有上一个世界和这一个世界的记忆,但是那些浓厚的感情会变得寡淡。

    叮,恭喜宿主完成任务,奖励100积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“咦,刚才好像是影帝魏威的前女友,叫苏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一句:“你是说那个过气的女明星苏洛?也不知道魏影帝以前看上她哪里了,我觉得长得普普通通,也就一般般嘛。”

    周清走到柜台买完单,忽略了收银员怪异的眼光,拿着购物袋离开了超市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她回到了公寓。

    把食物分类放进冰箱里,就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间里,望着镜子里椭圆形的鹅蛋脸,五官立体,一双很有灵气的杏仁眼,高挺的鼻梁,淡粉色的嘴唇,颜如玉,气如兰,宛若一朵不沾世俗的兰花。

    这张脸蛋不论从哪个角度看,都找不到一丝死角,不愧是天生吃这碗饭的宠儿。

    她从包里翻出手机,给徐姐拨通了电话。

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那边才接通了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,你快点说,我这边很忙。”徐姐的语气颇为不耐烦。

    周清换了轻快的语气说:“徐姐,我最近手头拮据,帮我接点工作。”

    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,徐姐才古怪的说:“那行,我这边还有事情要忙,你明天来公司直接找我。”

    周清挂了电话,打开浏览器,输入魏威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第一栏,很快出现一个面容俊美的男子,眉眼出众,眼尾上挑,薄薄的嘴角微勾,带着几分痞痞的坏笑,颇似一个放荡不羁的公子哥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魏威很聪明。

    他的外形偏风流,这样的面相放在以前,还是很讨女观众的喜爱。

    现在的流行趋势不同以前,他却懂得利用人心,卖弄着深情的人设,放荡不羁的外表与深情款款的人设——

    ——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性质组合在一起,形成巨大的反差萌,让无数女影迷为之疯狂的迷恋。

    手指往下翻了几页,都是以前和原主在一起传的绯闻标题,还有原主劈腿的醒目标题……

    她逐个点开看了一遍,如果不是熟知这本小说的剧情,恐怕连她也会被魏威的人设圈粉。

    临近傍晚,点了外卖后,周清给脸上贴了一张面膜,慵懒地躺在沙发上。

    拿出手机在论坛翻了一圈,愣是没找到魏威的黑点。

    唯一比较有争议的,还是他的长相。

    有几个id性别为男的坛友,从面相剖析,觉得此人心思深沉,面相不正,一看就是万花丛中过的风流面相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这几位男坛友遭到了魏威脑残粉的攻击,并且被打上了其他明星的粉丝标签。

    不到一刻钟,几位男坛友被撕得体无完肤,纷纷表示不再发言了。

    现在的脑残粉真可怕,不过,一个明星怎么可能没有一丁点瑕疵?

    那么,这个人也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或者说,他的公关团队功不可没。

    门铃响了,她打开门递零钱过去,还把送餐员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出于补偿,周清从旁边的柜子上取下一只笑脸玩偶,“把你吓到了,不好意思啊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。”男子觉得她声音有些耳熟,没有多想。

    看到玩偶上的笑脸,突然地,觉得心里暖乎乎的。

    把面膜撕了,洗了把脸,涂了一些保湿乳,她接开盖饭的盒子,铺面而来的香气钻进鼻端。

    周清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,也顾不得什么,扯开木筷的包装袋,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好好休息了一晚,第二天一早,周清神清气爽的从床上爬起来。

    原主很久没出现在大众视野内,所以,她今天一定要打扮得光彩照人。

    花了两个小时整理妆容和服装配饰,等她出门已经快十点了。

    车库里只有一辆十几万的比亚迪代步车,原主以前也是大红大火过的演员,有几辆豪华的跑车。

    不过,在原主事业遭受到打击后,没有了生活来源,几辆豪车都被卖掉了。

    把车停到公司地下车库,她走进电梯,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走进徐姐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徐姐正在跟人通话,她很忙,手底下带着好几个现在正火的艺人。

    曾经红极一时,现在事业一落千丈的苏洛早就被扔在角落里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她今天打这个电话,也许徐姐都不一定记得还有苏洛这个人存在。

    毕竟,原主离开大众视线太久了。

    两年,对于圈外的人来说,两年很短,一晃即过……

    但是对于日新月异的娱乐圈来说,两年真的太长了。

    每时每刻不断的冒出新人,如雨后春笋一般,迅速取代了从前的老人。

    萌新的艺人们,眼巴巴的望着老人,做梦都想爬到同等的地位,那是名利场,也是一个传奇的神话。

    正火的艺人们,恨不得使出十八般武艺,好在娱乐圈站稳脚跟,不让自己再摔进无人问津的泥土里。

    大火过的艺人们,也勤勤恳恳的赶通告,接综艺节目,只怕哪天一懈怠下来,便成为被新人拍死在岸上的浪花。

    又过了好久,徐姐挂了电话,她转过身来,周清这才看清对方的容貌。

    徐姐穿着一套黑色修身的西装,脚下踩着五公分的细高跟。

    五官算不上精致,眉眼之间带着一股精明干练的都市女性气息,她的脸上化着浓妆,显得皮肤白得不太自然。

    周清知道,徐姐是因为经常熬夜工作,导致眼底有浓重的黑眼圈,必须浓妆才能遮住。

    打量了她一眼,徐姐从办公桌上起身,说:“想通了,终于不钻牛角尖了。”

    周清点了点头,说:“我想重回娱乐圈,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一切。”

    闻言,徐姐倒是高看了她一眼,说:“不管怎么样,你能想通,我还是挺高兴的。做艺人这一行,既然享受了明星光环,也要有强大的内心去接受恶意和诋毁。”

    “你以前的演技的确不错,也凭着自己的演技大红大紫过,但光有演技是不行的,还要适当的推销自己。”

    等徐姐说完,周清又顺着她的心意,说:“我知道,以后麻烦徐姐替我铺路了。”

    她今天的话,怎么这么奇怪?

    徐姐嘴角抽了抽,扔给周清几个剧本,又说:“这里有几个剧本,我给你标注了角色,你拿回去好好看看,明天给我答复。”

    知道原主现在对于徐姐来说,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。

    周清的态度很谦卑,道了一声谢后,就开着比亚迪回去了。

    她对演戏一窍不通,拿着这些剧本一筹莫展。

    好在,她以前写过小说,对故事情节的发展、剧情推动、故事爆点和人物转折等都有研究过。

    既然不会用艺人的眼光去挑剧本,那么就按照一个读者或观众的思维,去看待剧本。

    一共五个剧本,其中两个角色是无脑爱作死的女二,毫无智商可言,看得周清肝疼,恨不得把女二丢到外太空。

    有两个剧本是现在大火的网络剧,一个是戏份比较多的女主,人物性格按部就班,没什么出彩的地方,算是无功无过。

    另一个的男主角已经确定下来了,是一个话题性很强的小鲜肉。周清知道这个人,是最近很火的一个男歌手,这次是他首次荧屏出演男主角。

    演技什么的,可以先抛开,光从小鲜肉自带粉丝这个角度来看,这个剧本还是很不错的。

    但是,当周清拿起最后一个剧本后,就下定了决心,出演这部民国谍战剧。

    徐姐也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做了决定,一问,听她说要参演谍战剧,心里忍不住惋惜。

    其实,不管是哪个艺人都会选网剧,一方面,现在发达的网络信息,也造就了网络剧的契机。

    尤其是去年一部大热的网络剧,更是捧红了一众不知名的十八线演员。

    到了今年,网络剧发展得如火如荼,很多一线明星也开始参演网络剧,即博得点击率,又增加话题量,何乐而不为?

    另一方面,搭档小鲜肉,顺便捆绑在一起炒绯闻,更具有话题性,对复出也有一个好的铺垫。

    以徐姐对她的了解,也隐约猜到她会选这部戏,结果,果不其然。

    对于一心追求演技的苏洛,徐姐虽然打心眼里认可,但是从经纪人的角度来看待问题——

    ——苏洛,是一个合格的演员,却不是一个合格的艺人。

    现在哪个艺人不吵吵绯闻,今天一个街拍啦,明天一个跟xx男性友人吃饭啦,后天来一个cp热炒啦……

    唯独苏洛,仿佛一朵娱乐圈的奇葩,从来只专注演戏,努力了五六年,终于熬出来了。

    然而,火了没多久,只被人设计了一个劈腿绯闻,让她的事业几乎毁于一旦。

    那是对于以前的苏洛来说,现在换成了周清,她不懂演戏,本能的第一时间去挑选跟自己相似的角色。

    原文里,原主是一个非常敬业的艺人,从最初到剧组里跑龙套的小演员。

    一直到后来,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收视小花旦。

    这中间大大小小的每一个角色,原主都是很认真的琢磨人物的性格。不是科班出身的苏洛,倒是演什么像什么,这才有了后来的厚积薄发,一飞冲天。

    可惜,只因为渣男设计的一个圈套,原主的事业一落千丈,还同时承受着网络上口诛笔伐的暴力。

    最后,深受打击的原主,以失败者的身份,黯然的离开了娱乐圈。

    而魏威,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影响,反而踩着苏洛上位,一年后,参演了一部名导的大作,拿到了影帝奖杯。

    对比苏洛的落败退场,魏威在娱乐圈里活得格外滋润,最后的结局是名利双收,跟一个二十二的小姑娘领了结婚证,开始甜甜蜜蜜的过小日子。

    那时的魏威,可能已经想不起来原主苏洛这个人了。

    那个一开始,他每天都处心积虑讨好的女人。

    也是他在功成名就之后,抛弃的女人。

    那时的苏洛,犹如一个女王一般,只管悠悠然的坐着,享受着他给她亲手做的饭菜。

    那也是魏威对苏洛说过最动听的一句情话——

    ——你不用做什么,也不用去做,因为我想为你做一辈子的饭菜。

    多么暖心的言语啊!

    在原主退出娱乐圈之后,每次被人提及影帝魏威前女友这个头衔时,当初的誓言就像一把钝刀子,一刀一刀的割破她的血肉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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