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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区区一名小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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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二十年?二十年前你在这里?”

    金总管没有在意钱魁道出他的身份,却对“二十年”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,不知是不是错觉,莫名感觉金总管的声音有些尖锐,虽然太监的声音本来就很尖锐。

    “不,二十年前我住这里!”

    住这里和在这里有着天壤之别的差异,尤其是对钱魁来说,所以他非常郑重地纠正了金总管的话。

    或许有人会明白他这样做的缘由,但绝不会是房间里的这两位,莫名太年轻,不可能会明白一个人坚持了二十年的执念到底有多深远,金总管也不会明白,因为正是他迫使钱魁离开了他的家,所以他不可能会明白。

    金总管沉默了,是真正的沉默,莫名甚至还看到他眼睛里的迷离,他人在这里,心却已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任何小觑一个江湖中人的人都活不久,可以再加一句,任何在战斗中失神的人同样活不了多久。

    钱魁看出金总管是真的分了神,所以他毫不犹豫出手,抓着莫名的手瞬间收回又出拳,打在莫名心肺处,之后看也不看一拳打向金总管,这一拳朴实无华,简简单单,实际却蕴含着无上威能,它就这么直直地朝金总管而去,连同钱魁他的身体一起。

    无论什么人,用二十年的时间来做同样一件事,那么他绝对能将这件事做得足够完美。

    钱魁就是用二十年来一件事,练武,为了回到这个龙门镇而练武,所以他的武功很高,非常高。来之前他就曾经试过,在一条山道中一拳将偶遇的少林罗汉堂首座苦净禅师打死,又专门上崆峒山和莫七比了半个时辰的拳,之后才来的这里。

    ——这一拳明明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,金总管能挡得下吗?

    金总管挡得下或挡不下没人知道,连金总管他自己都不知道,因为他根本没有挡,也不想挡。在钱魁刚有动作之时,他的身子就已经往后退去,后面是门和窗,门开着,窗也开着,门开得很大,窗却只开了一点,没有人会只开那么一点窗,开这么少不如不开。

    ——“兴许是莫名不想让人看到他在偷喝掌柜的酒,故意弄成这样!”

    在退去的同时金总管心中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。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从大门出去,因为从窗出去必然会撞破窗户,虽然也能出去,但必然会影响到身形,使得速度有所减慢,高手间的对决,容不得有半点破绽,然而金总管却偏偏选择从窗户出去,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,这窗离他近而已,金总管从不会浪费时间和体力,因为他太胖了,所以在想完之后他人已经出了房间。

    窗确实只开了一点点,金总管确实已经出了房间,窗也确实没有被撞破,不,已经被破坏,被紧跟其后的拳所破坏。

    出了房间的钱魁没有再出手,脸色变得铁青无比看着金总管不说话,一个胖子的轻功这么好这么诡异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,但是这并不是他心情不好的根本原因,钱魁对自己的拳头很自信,任何人付出二十年时间在练拳上,谁都会认为自己的拳不会差到哪去。

    钱魁安静地站了许久,金总管也陪他站了许久,突然钱魁说:“你知道他没事?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但你并不奇怪,你相信他会没事?”

    “我相信。”金总管突然叹了口气。“他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人,一个很讨厌的怪人。”

    钱魁沉默了,他确实是一个怪人。钱魁对自己的拳依然很自信,他的拳可以打死苦净,也可以在莫七的疯狂七伤中坚持半个时辰,但他的拳却打不死一个十几岁的少年,不但没打死,而且似乎还没受什么伤。

    钱魁和金总管说的自然是莫名,在两人离开房间后,他同样离开了房间,从大门走出,经过走廊离开了这个后院,手中还不忘拿着金缕衣交代的那坛鹤年贡酒。

    ——这样的人居然只是一名客栈里的小厮?

    同样的疑惑也出现在钱魁的心头,他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小厮起了极大的兴趣,这种兴趣致使他竟然在和金总管对持中,细细回想起和莫名交手时的种种细节,这样的行为比刚才金总管分神更加诱惑人,然而奇怪的是,金总管并没有出手。

    钱魁想了很久,忽然他说:“铁布衫?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铁布衫。”钱魁没等金总管回答就直接说,“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将铁布衫练到这种程度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说他是个怪人。”金总管说。“江湖中练铁布衫的人很多,但没人会将这种最基本的功法练到这种层次。”

    “层次?”

    层次和程度本就是两种意思,程度是在某个层次中的深度,而层次不同却已经不在一个层次,钱魁疑惑的同时,心中不免有些惊讶,就连莫名突然起身离开都只能让他讶异而没有吃惊,可想而知钱魁此刻心中是何等的震撼。

    “不错,他的铁布衫已经不是原来的铁布衫。”

    ——不是原来的铁布衫?

    原来的铁布衫是什么样子?铁布衫是一门外功、硬功,而且是一门需要外力来壮大自身的外功,修炼之时辅以拍打等行为使皮里膜外的毛细血管经常充血,增强肌肉组织的应激反应和抗暴效应,以及抗痛刺激,久而久之形成摧坚搞锐之功效,所谓的外练筋骨皮即是铁布衫的最终目的。

    此等功法若不能决心持恒,绝不可能成功,就算成功却不修内家功法也只会落得个伤痛满身,不得善终,所以能专修铁布衫的人少之又少,更别说将铁布衫练到别的层次去。

    但钱魁却信了,正如他相信自己的拳一样,若不是如此,区区一名小厮焉能挡下他一拳而无事?只是“不是原来的铁布衫”会是什么样子?钱魁很好奇。

    金总也很好奇钱魁为什么好奇,大厅里有金缕衣,有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,现在又多了一个莫名,金总管实在想不出黑衣会来什么人,以什么方法,在龙门镇里杀到他们想杀的人,金总管真的很好奇。

    “你似乎一点都不急。”金总管反复握着他的手。“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这么自信,我想不出你们有什么方法,可以在龙门镇里成功伤到我们小姐。”

    钱魁咧嘴一笑,一如他之前那样,露出黑红色的牙齿:“我为什么要心急,谁又说过我们对付的是她?我们要对付的从来只有你,幽都的前护法冷如霜!”

    一句话让金总管心惊,难免会遐想连连,怎么会是他?怎么可能是他?

    钱魁似乎看出了金总管的想法,其实此刻金总管的想法不难猜:“为什么不会是你?黑衣要杀人,谁都可以,可以是金缕衣,也可以是南剑北刀,更可以是你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,黑衣要杀人,谁都可以,又为什么不会是我呢!”金总管竟笑了,而且笑得很是开心。

    因为金总管的笑,钱魁脸色又变得铁青起来,他轻轻说:“你为什么笑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能笑?”金总管嘴角依旧含着笑。“黑衣要杀什么人,没有为什么,我要笑,又为什么要理由?”

    黑衣要杀人同样没有理由,它要杀的人都必然会被杀,黑衣中有商贾,有官员,当然也可以有杀手,而且能入黑衣法眼的杀手无一不是杀手中的高手,就像现在金总管面前的钱魁,他也不过是个杀手,就因为他和金总管、金缕衣有私怨,所以他就成了一名杀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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